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驳回!父亲再婚后起诉5岁儿子降抚养费 孩子讨回公道

2022-09-23 15:59  编辑:连冬雪  来源:极目新闻

  据周斌回忆,陈娟当时情绪比较激动。周斌一边安抚陈娟的情绪,一边了解情况。在得知事情的原委后,周斌决定为陈娟开辟“绿色通道”。当场审查申请人条件,决定给予法律援助,当日即指派湖北得伟君尚律师事务所的两位律师张宇驰、李佳新为其提供法律援助。

  考虑到案子涉及未成年人,周斌特地提醒两名援助律师,“除了在与受援人及监护人沟通过程中,要有耐心,还要保证未成年人的身心状况不受本案件影响。”

  法援律师抽丝剥茧,孩子讨回公道

  “当接到指派后,我们马上跟陈女士了解了一下案情。”李佳新说。据陈娟讲述,在两人离婚后,张兵很少看望他们母子俩。有时抚养费还一拖再拖,甚至有一次陈娟向法院申请了强制执行。

  “当时我们触动很大,孩子从小缺少父爱。”李佳新和张宇驰两位法律援助律师商议,一定要维护陈娟母子俩的合法权益。

  为了更好地帮助陈娟打赢这场官司,武汉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先后就案情组织了3次研讨会,其他有过办理类似案件的律师也悉数参加。

  研讨会上,有律师提出此案存在的几个问题。从法律意义上的“抚养费”包括三项,即生活费、教育费和医疗费。“从离婚调解协议约定看,明显是重复约定了。”

  此外,让法律援助律师较为担心的是,根据律师执业经验以及检索管辖法院的案例来看,在受理该案的法院的离婚纠纷判决书中,抚养费的数额在600至2000元/月不等,极少超过2000元/月。

  “当时为了收集证据,我们也是煞费苦心。”张宇驰说。

  功夫不负苦心人。在当事人沟通中,援助律师还了解到陈娟与张兵就职于同一单位。陈娟一个月的每个月收入大约在3000—4000元范围内。而张兵每月收入相对稳定,受疫情影响较小。张爽目前在幼儿园上学,其间学费、医疗、生活费等实际开支远远高于每月4000。

  法律援助律师在了解到案件情况后,指导陈娟尽量收集其相应开支的发票,并且制作证据目录来佐证其支出。

  5月12日,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依法对此案进行公开开庭审理。

  在庭审过程中,法援律师就张兵的诉讼请求,提出了答辩意见,并当庭向法官提交了相应的证据。

  8月16日,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驳回张兵要求降低抚养费的诉讼请求。

  据悉,今年截至8月31日,武汉市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受理指派法律援助案件1208件,窗口实体平台共接待967位群众、当事人。(文中当事人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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