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资产管理公司应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管理规定》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进一步强化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监管。
规定将风险管理作为专门章节,从风险管理体系、风险管理要求、内控审计等方面进行全面增补,要求建立完善全面风险管理制度和机制,切实维护保险资金等长期资金安全。
规定还从总体要求、股东义务、激励约束机制等方面,对公司治理作出明确要求。根据规定,保险资产管理公司的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不得有虚假出资、抽逃或者变相抽逃出资,以任何形式占有或者转移保险资产管理公司资产等行为。
建立港口基础设施维护基本制度
为保障港口安全稳定运行,《港口基础设施维护管理规定》自2022年9月1日起正式施行。
规定建立了港口基础设施维护的基本制度,对维护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比如,明确港口公用基础设施维护主体由地方政府确定,其他港口基础设施由港口经营人负责维护。
在监管方式上,规定落实国务院“放管服”改革要求,明确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原则上应当采取“双随机一公开”方式进行监督检查,提升管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