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诉机关指控——
2018年9月底,被告人谭某文在网上经他人推荐投资购买了一款声称可以赚钱的“福利彩票”,并四处借钱、贷款进行投资。由于无力偿还借款,也为了继续投资购买“彩票”,于2019年6月开始,被告人谭某文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及单位财务U盾管理的漏洞,先后多次挪用公司资金用于购买“彩票”、偿还贷款和个人生活开支,并伪造银行对账单掩盖其挪用公款的事实。截止到2020年9月,被告人谭某文挪用公款共计2063.27万元,其中用于购买“彩票”即营利活动共计1889.66万元 ,用于个人开支 157.60万元 ,其中超过三个月未还的共计52.28万元。
案发前,被告人谭某文主动退还共计326.58万元至田林供电公司账户,案发后,主动投案并退还18.10万元至公司账户,退出13万元至田林县监察委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