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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高速部分货车收费标准下调

2020-04-28 09:33  编辑:李玥  来源:生活报

  生活报4月28日讯 27日,记者从省交通部门获悉,24日,我省高速大货车收费标准再调整,同一车型,无论轻重,实行统一费率,部分货车车型费率有所下降。

  记者从省交通部门了解到,我省重新制定了黑龙江省高速公路货车车辆通行费标准,实行各车型统一费率标准,取消差异化标准。印发了《关于优化完善我省高速公路部分货车通行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黑交规〔2020〕3号),对2-6类货车收费标准做了进一步下调优化。调整后,2-6类货车60%以上的车主将感受到高速公路通行费收费标准与原计重收费相比持平或下降。据介绍,收费新标经批准收取车辆通行费的省内高速公路(哈尔滨机场专用高速公路除外),客车、货车和专项作业车均按车(轴)型计征车辆通行费。

  根据《收费公路管理条例》、《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全面清理规范地方性车辆通行费减免政策的通知》、《关于进一步优化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的通知》要求,我省车辆通行费优惠政策按国家规定执行,不再另行制定。

  全省其他收费公路(一级路、二级路、独立桥梁)对车长小于6米的8座和9座小型客车,按该路段1类客车收费标准收取车辆通行费。

  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执行,试行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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