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黑龙江省进一步优化下调部分货车通行费收费标准

2020-02-15 18:34  编辑:姜继周  来源:东北网

  东北网2月15日讯(记者 庄园)记者从黑龙江省交通运输厅了解到,15日,省交通运输厅、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厅联合印发了《关于优化完善我省高速公路部分货车通行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黑交规〔2020〕1号),优化完善了高速公路货车收费标准,对部分货车通行费收费标准进行了优化下调。

  据了解,为促进物流业提质增效、实现高质量发展,我省对2类、4类及5类货车收费标准做了进一步下调优化,2类货车由0.80元/车·公里调整为0.73元/车·公里,下调0.07元/车·公里;2类货车(≤12吨)由0.64元/车·公里调整为0.58元/车·公里,下调0.06元/车·公里;4类货车由1.39元/车·公里调整为1.28元/车·公里,下调0.11元/车·公里;4类货车(≤20吨)由1.11元/车·公里,调整为1.02元/车·公里,下调0.09元/车·公里;5类货车由1.50元/车·公里调整为1.47元/车·公里,下调0.03元/车·公里;5类货车(≤25吨)由1.20元/车·公里调整为1.18元/车·公里,下调0.02元/车·公里。

  该优惠政策自印发之日起执行,试行至2020年12月31日。

  全省高速公路货车车辆通行费收费标准

  类别

  总轴数

  收费标准

  (元/车·公里)

  折扣吨位

  收费标准

  (元/车·公里)

  车长和最大允许总质量

  1类货车

  2

  0.35

  -

  0.35

  车长小于6000mm且最大允许总质量小于4500kg

  2类货车

  2

  0.73

  ≤12

  0.58

  车长不小于6000mm或最大允许总质量不小于4500kg

  3类货车

  3

  1.10

  ≤18

  0.88

  

  4类货车

  4

  1.28

  ≤20

  1.02

  

  5类货车

  5

  1.47

  ≤25

  1.18

  

  6类货车

  6

  1.66

  ≤35

  1.33

  

评论

— 滚动新闻 —

— 图片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