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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涉恶团伙Cosplay执法人员 拦截敲诈违法车辆

2018-12-20 18:04  编辑:张广义  来源:东北网

  东北网12月20日讯(记者 佘雨桐) 按照哈尔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部署,20日上午,哈尔滨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南岗区人民法院对董某等6人涉恶势力犯罪组织案件进行公开宣判。被告人董某等人获刑一年六个月至六年,并处罚金。

公开宣判现场。

  20l7年12月起,董某伙同郝某、李某、高某等6人,有分有合,在哈尔滨市南岗区哈西客运站、哈西红星城小区附近等地,利用车主异地违法拉载乘客,害怕被执法人员处罚的恐惧心理,威胁车主交纳罚款并扣押车辆。然后再主动提出让车主联系郝某或找人解决,郝某出面后假装与董某等人商谈,待被害人交纳钱款私了后,董某等人将私扣车辆返还,使用上述手段对17名被害人实施敲诈勒索。

  其中,郝某负责向董某等人提供假的交通运管站工作人员服装及异地违法运营车辆信息,并通知董某等人去拦截敲诈;董某负责纠集并指挥李某、李某某、高某等人冒充执法人员及乘客拦截车辆,自己冒充运管站的队长向违法运营车主索要钱财。李某负责截车并把车开走,等董某等人敲诈后再把车开到指定地点返还被害人。高某等人负责将违法运营车辆别停截下并将车主带到车上。

  董某、郝某、李某、高某等人的行为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已形成以董某、郝某为首的恶势力。

  南岗区人民法院认为,董某、郝某、李某等六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敲诈勒索他人财物,6名被告人在所参与的犯罪中系共同犯罪,均系主犯。依法以敲诈勒索罪判处董某等6被告人六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人民币七万元至二万元不等罚金,责令6被告人退赔违法所得给相应被害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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