槐荫法院经审理认为:根据行政处罚法第八条的规定,因违法受到行政处罚,其违法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七条的规定,承担行政责任或者刑事责任不影响承担民事责任。本案中,某超市因其销售过期花生油的违法事实,依法受到行政处罚,但不能因此免除其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最终,槐荫法院依法判决支持了汪女士的诉讼请求,判决作出后,双方均服判息诉,现该判决已生效。
【女子买5桶过期油超市称恶意购买 背后详情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