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晓玲强调,因浙江简动文化创意有限公司的“简动文创惊喜百宝箱”产品包装和外观与克里斯汀·迪奥(Christian Dior)极其相似,或在一定程度上构成不正当竞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对此情况做了详细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经营者不得实施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其中就包括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
值得注意的是,高德乐(法国)商业有限公司注册的“Dior”商标目前的状态为“撤销/无效宣告申请审查中”。对此,张晓玲指出,在撤销审查过程中的商标可以正常使用,至于是否构成商标侵权则要看法院宣判结果,以此定义是否构成侵权行为。一旦法院判定其侵权行为成立,山姆就要立刻下架相关产品。
北京商报记者赵述评蔺雨葳实习记者王思琦/文蔺雨葳/摄
【咋回事?山姆售卖山寨Dior 此Dior非彼Dio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