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上海对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进行了全新修订。新版《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四次会议上表决通过,将于今年12月1日起施行。
修订后的《条例》共五章六十八条,其中适应改革新要求健全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机制,并立足城乡一体首次将农村市容环境卫生纳入适用范围。
值得注意的是,新规尤其注重精准施策,体现城市精细化管理,并首次将“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要求写入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