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6日,民警果断出击,成功将该两名嫌疑人抓获归案。
经审讯,嫌疑人余某某、周某某如实交代了两人多次合伙在前进街道辖区偷钓甲鱼的违法犯罪事实。原来,余某某和周某某在野河里钓鱼收获有限,钓到野生甲鱼的概率更是微乎其微,于是两人便将目光放到了围垦地区的甲鱼塘,也就是高老板承包的甲鱼塘里。
5月下旬的一天夜里,两人开着车在路上寻找地方钓甲鱼、鲫鱼,突然发现有三个大鱼塘,于是去塘里碰碰运气,在短短的一个小时内,他们仅凭着两斤猪肝和自己制作的工具,便偷到了甲鱼,于是两人一人手里都拎着甲鱼,开着保时捷满载而归。
尝到了甜头后,两人便一发不可收拾,在接下来的几天里,先后四次来到高老板的塘里偷钓甲鱼,且屡试不爽。
当民警问及为什么要偷甲鱼的时候,两人的回答也是让人哭笑不得:“偷钓甲鱼吃不算偷,不是专门偷钓来卖钱的,我们只是图个娱乐,要是钓到了就下酒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