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头客买80斤肉后索赔
今年3月,甘肃省甘南州的张先生和妻子开了一家网店,售卖当地的特色牛羊肉。当月下旬,一位顾客在店内下单购买了两斤手抓羊肉,花费170元。
张先生称,对方收到货后说很好吃,还说清明节老家祭祖,要一次性购买80斤牛羊肉。
有大单来,张先生夫妻很兴奋。在收到对方7552.5元的钱款后,张先生用正常的包装包好肉品,给顾客寄了过去。
“当时就是用泡沫箱,里面装了冰块,冷藏空运过去的。”张先生称,当天一共寄了三个大泡沫箱,每箱有二十多斤肉。张先生介绍,他们售卖的涮羊肉是甘肃当地老字号餐馆现做现卖,他们是销售公司,并不制作相关肉品。
顾客在收到第二批80斤肉后,退掉了前一次购买的两斤肉品,张先生勉强答应了。然而,让张先生没想到的是,之后没多久,他接到了市场监管部门的电话,称有人举报他的网店销售“三无产品”,让其提供资料,配合调查。
没过几天,张先生收到了那名顾客发来的起诉书。
在随后和对方的沟通过程中,张先生认为对方故意“钓鱼”索赔,退一赔十金额有数万元,情绪非常激动,并没有跟对方多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