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城取消限购、限贷等限制性措施
今年3月1日,郑州打响“取消限购”第一枪,同时宣布取消“认房又认贷政策”。
郑州市发布的《关于促进房地产业良性循环和健康发展的通知》中明确提出,降低个人住房消费负担。引导在郑金融机构加大个人住房按揭贷款投放,下调住房贷款利率。对拥有一套住房并已结清相应购房贷款的家庭,为改善居住条件再次申请贷款购买普通商品住房,银行业金融机构执行首套房贷款政策。这也意味着郑州正式取消了“认房又认贷政策”。
与此同时,郑州率先放松了限购政策,《通知》提出,为满足居家养老需求,子女、近亲属在郑工作、生活的,鼓励老年人来郑投亲养老,允许其投靠家庭新购一套住房。
哈尔滨住建局则于3月23日发布通知称,经报请市政府同意,鉴于《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哈政办规[2018]12号)已完成其阶段性调控使命,拟予以废止。
这也意味着上述《通知》中的“实行区域性限售政策”、“实行区域性限购政策”等废止。上述于2018年5月5日出台的《通知》提出5项楼市紧缩措施,包括在哈尔滨市有针对性地加强土地供应、实行区域性限购政策、提高公积金贷款条件、严格执行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与强化房地产市场监管等。其中,在主城区6区(道里区、南岗区、道外区、香坊区、平房区和松北区)范围内,取消建设单位网签合同备案信息注销权限,凡新购买商品住房的,自商品房网签合同签订之日起满3年方可上市交易。通过司法裁决、直系亲属间赠与、继承等方式取得的商品住房,不受前款规定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