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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发布“双节”消费警示 出游注意景区安全隐患聚餐反对浪费支持“剩菜打包”

2020-09-22 10:48  编辑:宋蔚  来源:生活报

  生活报9月22日讯 国庆、中秋双节将至,全省广大消费者将迎接疫情以来首个超长假期,各地将再遇旅游、餐饮和购物高峰,黑龙江省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在欢度节日的同时不忘疫情防控,要注意旅游安全、就餐卫生、保健品消费陷阱等。

  外出旅游签订正规合同文本

  省消协提示,外出旅游要选择资质合法、口碑良好且具备经营实力的旅行社,签订市场监管部门监制的正规合同文本,内容要明确交通工具、住宿标准、购物次数、具体景点、路线及餐饮标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警惕超低价旅游陷阱。接触大型游乐设施,要注意景区安全隐患,避免事故发生。此外,要经常关注官方资讯,尽量不去近期有疫情的地区旅游,多注意人身财产安全,看管好老人和孩子,保管好随身物品。

  购买散装月饼留心标签及合格证

  选购月饼要在信誉好的商场、超市购买,散装食品应有“标明食品名称、生产日期、生产者名称以及联系方式”等内容的散装食品标签、散装食品合格证。同时,月饼标签上应注明食品名称、配料表、净含量及固形物含量、日期标志和储藏指南、质量等级、产品标准号、厂名、厂址等,并注意查看生产许可证号和有无“QS”标志。此外,还要注意保质期,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规定,月饼保质期一般在60天以内。

  四大类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

  国庆假期,商家促销活动繁多,存在一定的消费陷阱,消费者要理智参与“打折、购物返券、赠送、抽奖、甩卖、积分返利、低价促销”等活动,大件商品要货比三家、三思而行。购物要去信誉较好的正规商家,勿购买“三无”商品。网络购物选择无理由退货的消费者,应当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向网络商品销售者发出退货通知。特别注意四大类商品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即消费者定制的商品,鲜活易腐的商品,在线下载或者消费者拆封的音像制品、计算机软件等数字化商品,交付的报纸、期刊。

  聚餐时要使用公勺公筷

  消费者外出就餐要选择食品安全量化等级高的餐饮场所并注意饮食安全,尽量选择错峰就餐并保持适当距离。消费者应小心购买流动摊贩销售的直接入口食品,不要在无证餐饮小摊点用餐。支持“剩菜打包”,拒绝“野味”,聚餐时要使用公勺公筷。

  购买保健食品谨防受骗

  选购保健食品要认准产品包装上的保健食品标志及保健食品批准文号,切忌盲目购买。此外,不法保健食品经销单位和推销人员惯用的套路有夸大产品使用功效、专家免费义诊设骗局、用会议营销形式兜售保健食品、出具虚假“权威证明”来掩盖欺骗性。

  省消协提醒消费者,遇到消费纠纷要理性维权,及时与商家沟通、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旅游执法部门及消费者协会或其他相关部门投诉,以便及时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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