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报7月24日讯 近期,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酒类,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食用农产品等12类400批次食品进行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其中6批次不合格。
据了解,本次抽检中发现,方正县鑫昌鸿食品批发部销售的标称哈尔滨市龙江酒厂生产的一品龙江迎宾酒(生产日期2018年6月18日),宾县宾州大如意食杂超市销售的标称哈尔滨市天合酿酒厂生产的火丰高粱原浆(白酒)(生产日期2016年2月19日),方正县乐买生鲜食品超市销售的标称哈尔滨市龙江酒厂生产的一品龙江酒(生产日期2018年9月30日),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标签标示值。
齐齐哈尔市城乡粮油交易市场联胜粮油商店销售的标称肇东市华利来植物油有限公司(分装)生产的大豆油(生产日期2020年4月9日),溶剂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据介绍,根据相关规定,压榨油溶剂残留量不得检出,浸出油溶剂残留量≤20 mg/kg。
此外,本次抽检中发现不合格的还有绥化市北林区祥欣农副产品商行销售的兽药超标的两种淡水鱼。省市场监管局提示消费者,购买到或在市场上发现不合格食品,可拨打12315投诉举报。本次抽检中发现的6批次不合格食品,可扫描二维码了解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