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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交警部门启动重污染天气一级(红色)预警机动车限行措施

2020-04-18 12:08  编辑:姜继周  来源:东北网

  哈市提升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至一级(红色)预警

  交警部门启动相应级别机动车限行措施

  东北网4月18日讯(记者 陈南竹)受天气影响,记者从哈市交警部门获悉,根据《哈尔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9年修订)》规定,哈尔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决定自2020年 4月 18日 10时起,提升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至一级(红色)预警(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除外)。

  按照《哈尔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19年修订)》要求,哈市交警部门落实应急响应措施,即时启动相应级别的机动车限行措施(机动车单双号限行措施除外)。预警升级或降级时,即时启动相应级别的机动车限行措施;预警解除后,即时撤销机动车限行措施。

  具体措施如下:

  1.全天禁止柴油货车、建筑垃圾、渣土运输、混凝土、砂石运输等重型车辆在四环路(不含四环路)内道路行驶;

  2.每天6时至24时禁止非哈籍号牌(黑A、黑L号段)重型载货车辆进入四环路(不含四环路)合围区域。

  3.四环合围区域单双号限行措施暂不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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