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

庭审内外 | 擦亮眼!大学生为贴补家用,向黑中介贷款,背后竟是这样的陷阱

2019-02-25 16:22  编辑:郭丽颖  来源:黑龙江法院网

  合同作为约束双方的契约文书,会在签订之日开始,共同保护双方的利益,但前提是这份合同必须合法。2017年某大学在校生尹某,签订了一份借款协议,正是这份协议,让尹某一步步走进了圈套。圈套的背后,是“恶势力”团伙成员们更大的阴谋。今天的《庭审内外》让我们一起看看这起阴阳合同案

  被中介广告吸引

  大学生被骗到哈尔滨借钱

  大学生尹某的家庭条件不好,在校期间他一直想要干点什么,贴补家用。2017年12月的某一天,校园内的一则低息借款的中介广告吸引了他的注意。

  按照中介的指引,尹某从牡丹江来到了哈尔滨,刚一下车,便被中介的一名自称是学长的人接到哈尔滨市呼兰区学院路一个教育中心的二楼,在这里,尹某和中介签订了一万元的借款协议。由于尹某原本是想贷款两万元,于是,他又被带到一处车库改造的办公室,继续借钱。

  可是签完合同之后,尹某就被告知:借一万块,到手只能拿到七千,还的时候要还一万六千多,如果违约的话就要还两万多。发现自己上当了,却为时已晚。

  【庭审现场】

  公诉人:贷款人实得的数额和签订合同的数额不一致是吗?

  被告人田某:不一致,多少得差点。

  公诉人:差的是什么费用?

  被告人田某:保证金和手续费。

  借款数额和实际数额不等,借款人也就需要签订两份合同。一份是借款合同,另一份以欠条形式出现,这就是典型的阴阳合同。

  所谓“阴阳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就同一事项,签订两份以上内容不同的合同,一份对内,一份对外。

  【庭审现场】

  公诉人:尹某签订的借据的目的是什么?

  被告人帅某:就想多赚一点。

  公诉人:就是想多管尹某要钱?

  被告人帅某:不是。

  公诉人:那是什么目的?

  被告人帅某:怕他违约。

  这样的借款行为,其实只是第一步,为了让借款人继续还钱,“恶势力”团伙又开始了第二步计划。

  签两份合同

  违约竟要还两倍

  中介的人一直催促尹某尽快还钱,无力偿还的尹某又被两个学长拉到了一个高层住宅继续借钱,借一万元,到手八千元,并把这笔钱全部给了之前借他钱的学长。

  谁成想,第二天,尹某再次借款的事儿传到了被告人田某那里,田某告诉尹某,他违约了,因为之前他们签的借款合同上写着借款后不允许再去别人家借款,尹某要赔偿他们双倍的违约金。按照他们的算法,尹某已经背上了多重债务。

  为了偿还欠款,尹某又相继从网上和帅某处借出6万余元。就这样,一个好端端的大学生,被一个个圈套套牢,还不敢声张。而就在民警深入调查时,这个团伙的其他犯罪行为,更是令人瞠目。

  团队作案

  掉进陷阱一环套一环

  民警调查发现,尹某借款案件涉及到所有人都是一伙的,尤其尹某的最后一笔借款,是田某给了帅某两万元,让他借给尹某的,他们管这个“扣儿”叫做“空调”。

  在抓捕现场,民警在几个人的住处搜出贷款合同38份,经过反复核查,团伙涉案金额达100多万元。

  1月28日,哈尔滨市呼兰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宣判此案,被告人田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犯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万元。其他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至四年六个月不等,处罚金一万两千元至四万元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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