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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内外 | 咋回事?司机拒载拖拽乘客,出租车公司被处罚,不服起诉被驳回!

2019-01-08 16:01  编辑:郭丽颖  来源:黑龙江法院网

  生活中,很多人都遇到过打车被拒载的经历,给出行带来诸多不便,但今天的案例却不仅仅是带来不便那么简单。半年前,哈尔滨市民徐某因为被出租车拒载并拖拽,导致多处受伤。此事被报道后,驾驶员和出租车公司都受到了行政处罚。今天,让我们一起走进《庭审内外》,看看这起出租车拒载案件......

  出租车拒载拖拽

  乘客倒地受伤

  2018年5月,因为孩子生病,着急去医院的哈尔滨市民徐某在路边打车。好不容易拦下一辆车,徐某却没想到,出租车司机师傅竟然拒绝载客。心急的徐某抓住出租车副驾驶处的车门没有松手,哪成想出租车司机竟置若罔闻,踩了油门。

  一位驾驶员提供的行车记录仪显示,徐某和出租车驾驶员在近距离交流后,跟着出租车跑到了路中央,随后倒地。

  经调查,驾驶这辆出租车的是黑龙江蓝筹电力出租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蓝筹出租车公司)的驾驶员韩某。

  事发后,韩某驾车逃逸,徐某报了警。接到报警的哈尔滨市公安局南岗分局迅速行动起来,查找违法嫌疑人。5月26日下午,韩某自行到派出所说明情况。哈尔滨市南岗公安分局因韩某故意伤害的行为对其处以行政拘留7日,并处五百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这件事被多家媒体追踪报道。事发后,哈尔滨市交通运输局迅速展开调查,向蓝筹出租车公司送达了《违法行为通知书》,并经集体讨论决定,给予蓝筹出租车公司收回违法行为涉及的出租车经营权,吊销其《出租汽车经营权证》的行政处罚,这也是哈尔滨市出租汽车吊销经营权证的首例处罚。

  面对处罚不服

  提起行政诉讼

  对于这项处罚,蓝筹出租车公司不服,向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起诉哈尔滨市交通运输局。10月17日,松北区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

  【庭审现场】

  原告委托代理人:请求法院依法撤销被告对原告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

  被告委托代理人:处罚事实是清楚的,驾驶员拒载,并没有向乘客说明该位置不能够停车,而是先后拒载了乘客一家三口人,并且在拒载以后拖行乘客,导致脸部和腿部严重受伤,然后驾驶员逃逸。

  被告方哈尔滨市交通运输局表示,对蓝筹出租汽车公司作出处罚,依据的是《哈尔滨市城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第四项的规定:出租汽车驾驶员营运中出现服务质量问题,造成重大影响的,由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收回违法行为涉及的出租汽车经营权,吊销其《出租汽车经营权证》。

  【庭审现场】

  被告委托代理人:第一份证据是《交通运输违法行为调查报告》,证明经过调查,蓝筹出租汽车公司驾驶员韩某营运中出现服务质量问题造成重大的影响,应当给予之前作出的行政处罚。

  松北区法院法官:请原告进行质证。

  原告委托代理人:原告车辆在营运中,因司机个人行为造成服务质量的一些问题,并不能证明造成了重大社会影响,也不能对此对原告作出吊销经营权证的行政处罚。

  被告方哈尔滨市交通运输局认为,出租车驾驶员拒载、拖拽乘客导致乘客受伤,被当地和国内多家媒体报道转载,对哈尔滨市的公共汽车运营服务造成了恶劣影响。被告在拟作出行政处罚之前,向原告送达了违法行为告知书,并告知了申辩及听证的权利,程序合法,故其作出的行政处罚并无不当之处。

  而原告方蓝筹出租车公司则对此表示异议,其并向法庭提交了三张照片,拟证明事发区域为禁停区域,事发时出租车不存在拒载行为。

  合议庭根据查明的事实、证据和有关法律规定,在充分考虑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当庭作出判决,驳回原告蓝筹出租车公司诉讼请求。

  出租车不仅是我们日常出行的常用交通工具,更是我们城市的一张名片,希望在严格的行业规章制度和监督之下,出租汽车行业会越来越规范,大家打车出行的体验会越来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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