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

哈尔滨19名政协委员联名提案 商家想卖预付卡应该先交保证金

2019-01-08 14:18  编辑:张广义  来源:生活报

  生活报1月7日讯 洗浴中心、淘气堡、洗车行、美容院、健身房……生活报近年来多次从多个领域报道了商家收完预付卡跑路的问题。7日,政协会启幕当日,政协委员冯建滨、黄东杰等19名委员联名提出,采取预付卡保证金制度根治预付卡跑路,一旦商家跑路,监管部门可用保证金先行清偿。

  现状哈市平均每天有三家预付卡商家跑路

  预付消费使商家实现了资本的快速累积,有条件提供更好的服务;顾客也享受到打折、赠送等福利,这似乎是一种双赢之举。但是,委员们调查发现,现实并不美好,哈市已发生多起涉预付卡跑路事件。据有关部门统计,哈市平均每天就有三家预付卡商家跑路、失联事件发生,很多消费者在办理预付卡后,常常是没过几天就变成废卡了。更有甚者,有些洗车行、美发店,开业就卖卡,卖完就跑路,或者换牌匾。消费者投诉后,市场监管部门虽然受理,但绝大多数都没有解决。

  同时,委员调查发现,顾客在办卡时,有耐心将合同读完的寥寥无几。实际上,这些合同包含着很多霸王条款——商家把消费者违约行为标注得十分清晰,却对自己的违约行为避而不谈,或者以“最终解释权为商家所有”草草带过。一旦出现侵权行为,消费者才发现合同中漏洞百出、维权无名。

  建议商家只有满足一定条件才能卖预付卡

  冯建滨、黄东杰等委员建议,商务局作为预付卡主管部门,应把预付式会员卡纳入合同管理,统一制定合同范本,定清供需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建立完善、系统、严格的评价、考核指标体系,加大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整顿,联合多部门严厉查处责任人。

  建议商务局采用备案制、准入制等管理办法,严格管理。对办卡商家设定准入门槛,只有满足一定的注册资金、达到一定营业额度时才能提供这项服务。对销售预付式会员卡的企业,应实行保证金制度。当经营者无法兑现承诺或发生消费纠纷时,监管部门将用保证金用于清偿。

  同时建议相关部门形成合力,查处涉预付卡的违法分子,让他们处于“不敢跑、跑必惩”的监管环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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