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月3日讯(王嘉亮 记者 赵红星)路边的野花不要随便采!近日,大兴安岭警方破获一起非法贩卖野生兴安杜鹃案。违法人李某因采集野生兴安杜鹃,被罚款6000余元,没收野生兴安杜鹃干支。
2018年12月31日,大兴安岭地区十八站林业公安分局跃进派出所民警在夜间巡逻过程中,发现一辆棕色东风风光330面包车行迹可疑。例行检查中发现车内装有野生兴安杜鹃干支,共26小箱(每箱16捆)、2大箱(每箱40捆),总计496捆。车内女司机李某被民警告知,她的行为已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并将李某带回林业主管部门进行调查。
经调查核实,违法行为人李某之前通过采集、收购、运输等方式,共计销售野生兴安杜鹃60余箱,盈利金额六千余元。
李某的行为已违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二十四条第三款,根据《黑龙江省森林管理条例》第十六条、第三十七条之规定,李某被罚款6240元,并接受没收其违法所得及缴获的野生兴安杜鹃干支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