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2月26日讯 日前,记者从市科技局获悉,截至今年11月底,我市共有100余家科技型企业申报科技创新劵,有80余家使用了科技创新劵。
据了解,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进高新技术成果产业化,推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服务,鼓励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科技创新活动,我市出台了《大庆市科技创新券实施管理办法(试行)》,并于今年4月23日起施行。科技创新券采取事前申请、事后补贴的形式,符合条件的企业每年可申请的科技创新券使用额度不超过10万元。政府按企业使用科技创新券购买技术服务实际发生费用金额的50%比例给予补贴,最高补贴资金不超过5万元。
“从今年3月开始,市科技局针对全市科技型企业开通了科技创新劵的申报和使用系统,至11月底系统关闭。”据市科技局工作人员介绍,我市科技创新劵申报和使用系统关闭后,将按照《办法》规定,聘请专家对购买科技服务的企业进行认定,搜集相关佐证材料,对经过专家审查认定通过的企业,履行必要的手续和程序后,将兑现后补助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