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

公众开放日 | 让法治成为我们的信仰

2018-12-24 14:03  编辑:郭丽颖  来源:黑龙江法院网

  “百期”,从啼声初试到光鲜少年,“公众开放日”打造普法宣传新模式!

  “百期”,从美好愿景到司法名片,“公众开放日”打通司法公开新渠道!

  12月20日上午,黑龙江高院党建大厅穹顶高悬的红色五角星与大厅中央矗立的宪法墙交相辉映。部分省人大代表,部分省直机关、省军区和社会各界的27名受邀嘉宾见证了一个具有里程碑式意义的时刻——高院第100期“公众开放日”

  走过一百期昨天的焦虑与期待,都已酿就百期的甜蜜芬芳。从“襁褓”到“百日”,高院守正创新,敞开怀抱,用直观的展示,让每一个“公众开放日”的参与者用听去解惑,用看去印证,用心去感受。

  “通过参观,我受到了教育,受到震撼,受到启发。”黑龙江省委副秘书长、省直机关工委常务副书记荣利彬在“百期公众开放日”交流座谈会上感慨道。

  “高院‘公众开放日’营造了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氛围。”省人大代表、哈尔滨军事法院副院长李胜男在参观后说道。

  从主动邀请到提前预约,高院“公众开放日”迎接了近3000名参观者。全省各级法院精心准备的5050期“公众开放日”迎接了117856名参观者。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到党政干部,从在校师生到“外卖小哥”,从外省团体到国际友人,人民法院在“公众开放”中接受人民监督,接受人民“阅卷”。

  走过一百期,高院“公众开放日”已经成为拉近法院与群众距离的靓丽名片。是“开放”的力量带来了群众的信任与支持。

  从第一期开始,走进高院“公众开放日”的参观者都会收到一支钢笔作为纪念,简洁的白色封套上印着这样一句话——“让法治成为我们的信仰”。

  这是“公众开放日”的初心。

  来自美团公司的“外卖小哥”姜涛参加了高院的“公众开放日”:“第一次走进法院,我和同事感受到了法律的神圣和公正;走出法院,我们愿意成为法律和法治的宣传者。”

  正如高院党组书记、院长石时态所说:“让人民群众走进法院,让法院走进人民群众心中。”

  言犹在耳,余音不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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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走过一百期,高院“公众开放日”带着法院的“神秘感”和参观路线的“设计感”,谨记前瞻性、实效性,用参观者最乐意接受的方式传递着法治信息,让“公众开放日”成为黑龙江省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重要课堂。

  “三次参加,次次不同,‘公众开放日’让普法工作更上一层楼。”这是黑龙江省教育厅巡视员尹晓岚的感受。

  高院“公众开放日”成长的道路上,高院“公众开放日”受到了各方关注,全省“谁执法谁普法”示范单位等5个普法教育基地、首批省直机关党建活动基地,成长的印记成为不断前行的动力。

  追梦翔飞,砥砺前行。一百期,时间书写了高院“公众开放日”承载的梦想与坚持。“行百里者半九十”,“百期”过后,向着打造龙江司法宣传的“新航标”,高院“公众开放日”重整行装再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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