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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说法”!网购维权这些实用“技能”你要知道

2018-12-11 09:34  编辑:杨禹  来源:大庆网

  原标题:从双十一到双十二、年终庆,网购促销蓄势待发,懂得这些才能不花“冤枉钱”

  市消协以案说法教你网购维权

  看得见的照片,摸不着的实物,如果再遇上“不良卖家”的套路,“剁手党”想买到理想中物美价廉的商品,是真心不容易。

  那么,网络卖家有哪些花式套路?一旦遭遇套路,如何维权?近日,市消协“以案说法”,为你“指点迷津”。同时,提醒广大消费者,网购维权有多个途径,遭遇侵权,不要自认倒霉,不了了之。

  预售商品定金不退?

  说法:定金,从法律意义上说属于合同契约,如果买家无故违约,卖家是可以不退的

  案例:王女士在天猫一家店看中一件外套,属于预售商品。“划线价”是898元,如先交付40元定金,可享受预售价439元,剩余尾款到“双十一”当天再支付就行。王女士认为,当时看到打折力度挺大,就下单付了定金。过了几天,她在实体店看中了另外一件衣服,于是就不想要网购那件了。在与卖家沟通后,对方却表示,根据天猫“预售规则”,预售商品的定金一旦支付就无法退还。如此一来,王女士之前交的40元定金等于打了“水漂”。那么,预售商品的定金到底该不该退?

  说法:根据《合同法》和《担保法》规定,“定金”从法律意义上说是消费者与卖家之间交易的合同契约,如果买家无故违约,卖家可以不退还定金,因此,提醒消费者,预付定金要谨慎。此外,支付定金前,一定要就所购商品的质量、退换货条件以及快递抵达时间等问题与卖家达成一致。只要商家违约,消费者就可索要双倍定金用于赔付。

  预售商品不享受“七天无理由退货”

  说法:预售商品如不具备定制商品的唯一性,是可以“七天无理由退货”的

  案例:李先生在网上相中了一套羊毛坐垫,卖家搞活动前夕,将这款产品定为预售商品,活动前价格是1098元,而买家只需交70元定金,就可以768元的价格买到手,李先生觉得划算,就下了单。

  产品到家拆开后,李先生发现车坐垫质量并不理想,联系卖家想退货。可卖家表示,预售商品为定制商品,不享受“七天无理由退货”,所以不予退款。在反复交涉不成之后,李先生也就无奈地接受了。

  说法:从产品类型上看,汽车坐垫厂家都会按照指定车型进行生产,此案中,消费者如果选购了指定车型的坐垫,且经营者未标注可“七天无理由退货”标识,是不适用无理由退货规定的。从宣传标语上看,一些经营者用“预售商品是定制商品”拒绝七天无理由退货,是商家擅自对法律条款进行扩大化解释,借以回避法定责任。预售商品形式上与“定制商品”有点像,但本质上完全不同。预售的商品依然是一般的标准化商品,而定制商品具有唯一性,所以不能把预售商品和定制商品弄混淆了,因此,建议消费者在选购商品时,先向客服咨询是否适用“七天无理由退货”,然后再保留相应宣传图片,以便在维权时,第一时间提供相关证据。

  “划线价”划掉的是原价?

  说法:原价为促销活动前七日成交价,如无交易,以促销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为准。商家虚构原价,可要求“退一赔三”

  案例:张女士没事就爱到淘宝网上看看,一次网购中,她相中了一件品牌针织衫,卖家搞活动促销前,她偶然间发现商品的划线价格为508元,而活动当天这个“划线价”变为了专柜价1280元,并且活动结束后不久,这个标价又变为了508元。张女士认为,消费者若只看到活动当日的“划线价”,会因优惠力度大而被误导消费。

  说法:“原价”指经营者在本次促销活动前的七日内,在本交易场所成交,且有交易票据的最低交易价格;如果促销活动前七日无交易,以本次促销活动前最后一次交易价格作为原价。比如,某个商品原价720元,限量“双十一”价360元”,如果你能查询发现,此前这款商品最后成交价是576元。那么,卖家就涉嫌价格欺诈。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消费者可向相关部门投诉,有权要求卖家“退一赔三”的赔偿。

  家电通电后不能退?

  说法:消费者对家电的通电属于合理调试,不影响商品的完好,符合退货条件

  案例:李先生酷爱喝茶,于是为了储存茶叶,在网上选了一款冰柜,向客服咨询该款冰柜是否适合存放茶叶,客服给予了肯定回复。待冰柜送到后,李先生发现冰柜内水流较多,将茶叶包装浸湿,观察两日后,发现流水现象仍然不断,根本不适宜存放茶叶。于是,他与客服沟通,要求退货退款。但客服表示,网页上已经明示“如通电通水或包装箱损毁丢失,影响二次销售的情况,不支持七天无理由退换货”。

  李先生认为,客服在售前咨询中做出了带有误导性的表述,且该冷柜购买后又在“七天无理由退货”时间范围内,也没有对冰柜造成难以恢复原状的外观使用痕迹,理应退货。

  说法:《网络购买商品七日无理由退货暂行办法》规定:消费者退回的商品应当完好。商品能够保持原有品质、功能,商品本身、配件、商标标识齐全的,视为商品完好。消费者基于查验需要而打开商品包装,或者为确认商品的品质、功能而进行合理的调试,不影响商品的完好。显然,李先生对冷柜通电属于“为确认商品的品质、功能而进行合理的调试”,不影响商品的完好,符合退货条件。而卖家以格式条款的形式规定,属于减轻或免除自身责任,是无效的。

  卖家“缺货”取消订单咋索赔?

  说法:依照《合同法》,商家以缺货为由拒绝发货,构成了违约,消费者可要求退款并索要赔偿

  案例:于女士在网上相中了一条品牌牛仔裤,原价468元,活动价159元。考虑活动优惠力度较大,就拍了。不巧,赶上网购高峰,于女士足足等了半个多月,卖家迟迟没有发货。后来,她多次跟客服沟通,最终客服人员称,因为错误估计了库存数量,导致“超卖”了,于是,单方面取消了订单。于女士认为,卖家的这种行为,影响了她对商品的正常使用,虽然给予了全额退款,但卖家应当给予一定的补偿。

  说法:从法律意义上说,于女士下单拍下该商品并付款,双方的买卖合同已成立。依照《合同法》,如商家在发布商品销售信息时,未列明并提示注意商品限售件数或购买时限等合同生效条款,商家就应当履行交货义务。现在,商家以缺货为由拒绝发货,构成了违约,消费者不仅可以要求商家退款,还有权利主张商家就违约行为赔偿损失。此外,如果有证据证实商家有欺诈行为,可以按照《消法》索要产品价款的三倍赔偿。

  网店承诺“假一赔十”算数吗?

  说法:依据《消法》相关规定,商家承诺“假一赔十”,是给自己设定的义务,依法有效,商家应当依约赔偿

  案例:刘先生在网上买了一台方太牌吸油烟机,花费3588元,当时卖家承诺“假一赔十”。然而,在使用过程中,他怀疑所购商品是假货,于是跟厂家联系。在厂家鉴定该商品为假货后,刘先生找到了卖家,卖家表示可以退全款。刘先生认为,既然卖家承诺了“假一赔十”,就应该按照这个标准赔偿,可卖家说,那只是广告宣传,不予十倍赔偿。

  说法:《消法》规定,商家如有欺诈行为,消费者可以要求3倍赔偿,但这是法定赔偿。同时,《消法》中还规定,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进行赔偿,所以,如果商家承诺“假一赔十”,则是给自己设定的义务,使合同相对方取得相应权利,没有违反法律的禁止性规定,依法有效。由此可见,网店销售者售假事实成立,应当依约向消费者作出赔偿。如果商家拒绝,消费者可以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或向法院起诉,索要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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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原标题:市消协开通电商直通车平台

  市民可通过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消协“电商直通车”进行快捷异地维权

  网络购物并非法外之地,如果一不小心跟卖家产生了纠纷,除了与网络平台沟通维权外,我市消协还开通了“电商直通车”平台,帮你维权。

  记者从市消协了解到,今年以来,市消协“电商直通车”平台共受理网购投诉40余起,快速、有效地帮助了消费者异地维权。

  市消协工作人员表示,“电商直通车”平台依托中消协原有的投诉与咨询系统,增设了电商企业处理投诉链接通道,消费者可以直接与市消协联系,工作人员会将消费者投诉,通过系统直接发送到入驻的电商平台售后服务体系,电商平台收到投诉后,将给予快速处理。

  近期,入驻的电商平台已由19家增至25家,包括淘宝网、京东商城、苏宁易购、唯品会、亚马逊、1号店、聚美优品、国美在线、携程、去哪儿网、优酷土豆、大众点评、美团网、风行网、饿了么、网易考拉海购、滴滴出行等。

  采访中,市12315投诉举报中心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除了直接找卖家所在地的消协或市场监管部门进行投诉或举报外,可以通过“全国12315互联网平台”正当维权,该平台不仅有网站,还有手机APP,市民写明投诉内容,选好投诉地后,在家等结果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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