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12月5日讯(记者 佘雨桐)“投资不到4万元,两年便可获利千万”,孙大妈从舞队朋友吴大妈那听说有个挣钱的好项目,便投资了。结果过了三个月后才知道受骗了,便向法院提起诉讼。近日,黑龙江省绥芬河市人民法院调解一起传销退赔案件。
面对“高额利润”轻信了“跳舞的老朋友”
原告孙某与被告吴某原是一个广场舞队的朋友。吴某经常告诉孙某,她退休后来到广西做生意,并投资了一个“西部大开发”的项目,只需投资33500元,第二个月就开始返现金,两年内便可获利1000余万元。她还邀请孙某到广西桂林实地“考察”。面对高额利润的诱惑,孙某投资了吴某介绍的项目。
交完钱的一个月后,孙某得到了6000多元的返款,但是第二个月第三个月就再也没有收到返款,孙某这才意识到“上当受骗”了。孙某多次向吴某索要返款未果,便到公安机关报警。绥芬河铁路派出所告知孙某,她应该到案件发生地广西报案。孙某家庭条件不好,去广西报案对她来说负担太重。孙某便到绥芬河市人民法院立案,寻求法律救助。
案件有三“难”法官智慧温情终调解
因为原告孙某只能提供被告吴某的一个电话号码,连被告的身份证号码都没有,被告的身份难以确认。
原告只有和被告的微信聊天记录和通话录音,双方没有任何的金钱交易记录,也没有完整的证据链条,如何证明33500元交给了被告成为难题。
被告身份难以认定,证据链条不完整,案件似乎陷入了僵局。依照相关程序,应驳回原告起诉,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
绥芬河市人民法院办案法官杨家宝考虑到孙某家庭困难,决定和同事帮助她。在公安机关的协助下,杨家宝找到了与原告提供信息相符的几位疑似被告,经原告指认,确认了被告的身份,同时给被告邮寄了开庭传票。
开庭当日,被告缺席。刚有转机的案件,又陷入僵局。
杨家宝多次拨打被告电话,以朋友、晚辈和法官的身份,和被告聊起案件,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经过反复调解,被告终于答应全额退还原告剩余投资款26000余元。通过微信,杨家宝把案件的调解协议发给了被告,在原被告双方都同意的情况下,调解协议达成一致。
被告回绥芬河签字太远,去广西办案,又为当事人增加办案费用。如果被告在广西签调解书,如何证明是被告本人在协议书上签的字又成了案件的难点。
为了留存法律证据,杨家宝让被告找人将她签协议的过程全程录像下来,并将签好的协议快递邮回绥芬河。最后杨家宝把被告签协议的视频刻录成光碟,放到了卷宗内,这起退赔案也画上了圆满句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