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

为优化营商新环境贡献检察力量 访黑龙江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继明

2018-11-28 21:07  编辑:张广义  来源:

  东北网11月28日讯(记者 雷蕾 佘雨桐) “作为优化我省营商新环境的一支重要力量,今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依法全面履行职能,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司法和工作理念,充分释放法律监督效能,努力提升法律监督品质,着力在服务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狠下功夫,推出了一批新举措,打出了一套“组合拳。”11月28日,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高继明在接受本网记者专访时说道。

  高继明表示,习近平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中提出了6个方面的要求,其中把“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基础,全面深化改革”作为第一条,充分说明了营商对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的地位和作用,充分彰显了营商环境对振兴发展的重要性与紧迫性。

  “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依法严惩各类严重暴力犯罪,促进建设平安稳定社会环境。坚持以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为牵引,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积极参与重大风险防范化解,积极投身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在深入推进平安龙江建设、确保社会大局稳定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果。”高继明介绍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全省三级检察院共批准逮捕涉黑涉恶犯罪305件1063人,纠正漏捕79人,提起公诉191件930人,移送职务犯罪线索14件51人,实现了精准打击、有效打击、依法打击。全省检察机关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促进建设公平正义法治环境。紧盯破坏市场环境的犯罪活动,依法办理敲诈勒索、强迫交易、合同诈骗、制假售假、寻衅滋事、侵犯知识产权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共批捕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414人,起诉1758人;监督行政执法机关移送犯罪50人、监督公安机关立案50起,同比分别上升61.3%和163.2%。哈尔滨市院依法批捕一起涉案金额达6亿元、涉案人员达28人的特大跨地域生产、销售假药案件,有力维护了公平竞争、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

  高继明说,全省检察机关坚持对各种所有制经济主体实行无差别司法保护,促进建设精准优质服务环境。制定实施了服务优化营商环境保障全面振兴发展18条意见和服务民营经济10条措施等一系列服务、保障意见,集中开展了涉企积案集中清理工作和涉企矛盾纠纷专项排查化解工作,有效加大了服务力度、拓展了服务深度,提高了服务精准度。全省三级检察院共出台便民利企服务措施359项,清理涉企积案98件,解决涉企矛盾纠纷23件,为企业解决困难170件。特别是主动与省工商联对接,共同研究出台了助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意见,省检察院领导分别与23家商会、企业建立联系点,各市地检察院也相继建立起院领导联系企业机制。

  高继明指出,全省检察机关还坚持以“小切口”实现“大作为”,促进建设安居宜居民生环境。相继部署开展了“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和“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医疗废物清理”“水源地保护”等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助力打好“原生态”、“蓝天”、“碧水”“净土”“美丽乡村”五大保卫战,保护好“两座金山银山”。共摸排线索2301件,立案1548件,提出诉前程序检察建议1012件,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1件,使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

  高继明表示,全省检察机关坚持刀刃向内,努力建设廉洁高效司法环境。深入开展司法环境专项整治、“不作为、乱作为”集中专项整治、检察队伍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做到全省三级检察机关、全体检察干警、全部工作岗位全覆盖。部署开展司法规范化大检查,集中排查和整治司法办案中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问题,做到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案件无死角。制定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八条禁令,不断强化底线思维和规范意识。目前,全省三级院共自查处理问题84个、违纪问题6个,自查处理人数201人、通报批评213人、诫勉谈话11人,给予政纪处分5人、党纪处分3人,把从严治检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下一步,全省检察机关将牢牢把握重塑投资营商新环境的主要任务,进一步深耕主责主业,加强法律监督,为实现龙江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发展提供更加优质的法治产品和检察产品。”高继明铿锵有力地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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