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

改革开放40周年·人物 | 潘卫东:用初心成就匠心的法院人

2018-09-19 16:05  编辑:赵红星  来源:黑龙江法院网

  潘卫东,男,1962年出生,中共党员,现任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法院专职审判委员会委员。投身审判三十八载,从血气方刚到两鬓斑白,他始终初心未改。一路走来,抖落一身风霜,挺起一身傲骨,累计办案三千余起,无积案、无错案、无闹访、无违纪,无愧为让胡路法院发展与成就的见证者和助推者。

  九十年代初,潘卫东(左二)与顾双彦(右一)探讨案件

  潘卫东带领喇嘛甸法庭荣获“全省优秀法庭”等荣誉

  1998年8月,潘卫东(左三)在抗洪抢险前线

  “只听他的劝”,他有化解矛盾的“超能力”

  三十八年的基层审判实践与历练,除了扎实的审判功底,潘卫东更有着丰富的群众调解经验,练就了一身矛盾化解的“超能力”。他常说要想调解成功,就要“与其同行,走入其心”。经他调解的案件,鲜有矛盾复发的情况,很多“钻牛角尖”的当事人,偏偏就“听他的劝”。

  居住在龙岗小区的两位老太太因为小区内“开荒种地”发生矛盾,因1000元的赔偿争执不休,恶语相向直至引发肢体冲突。如此情况下,年轻法官们不知从何入手,更倾向于一纸判决“上交”矛盾。潘卫东得知情况后,主动找到原告沟通,面对原告“天马行空”的诉求,他选择先倾听、后开口,用诚恳礼貌赢得了原告的信任,在潘卫东多次调解下,两位老人达成庭外和解,原告“乐呵呵”的撤回了起诉。

  务实与开拓,他是审判业务的“多面手”

  送达难是制约审判工作效率的瓶颈问题,关于送达难,相比其他年轻法官他更有发言权。在民一庭工作期间,为了缓解送达压力,他最早总结并提出了“三个当庭”(即力求当庭宣判,不能当庭宣判的力求当庭确定宣判日期,不能确定宣判日期的力求当庭确定二次开庭时间),这项举措也被纳入该院繁简分流工作经验之中。

  针对人民陪审员制度改革,他要求全庭干警做到“三个必须”(即开庭前三日必须联系陪审员,开庭中必须保障陪审员提问权利,开庭后必须与陪审员真实合议)。法官员额制改革后,他以身作则,带头审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下大力气研究案情和法律适用,力求每一起案件经得起时间检验,对每一起案件负得起终身责任。

  简单与自律,他是同事眼中的“干净人”

  无论搬到哪个办公室,潘卫东的手边必备一支中华铅笔、一个塑料盖子的大茶缸,一块湿润干净的抹布,办公室内必有一盆生长茂盛的绿植,他的书籍、卷宗及其他物品永远排列整齐有序,办公室永远保持整洁干净。这一片得体的方寸之地也正是他内心古朴与淡然的映射。

  大道至简,从事审判工作三十余年,潘卫东始终淡然、自律而简单。他说“幸福就是细水长流”,他不曾买车,也不想学开车,工作以外,他最愿意坐着通勤车或者公交车上下班,然后去逛逛菜市场,大包小裹的拎回家,为妻子做上几道可口的饭菜。几十年来,他始终保持着生活的平淡与朴素,坚守着心中的一片净土,一如工作中始终坚守着的职业操守与法官良知。

  坚守与看淡,他是无私无畏的“奉献者”

  2016年5月,平时里总感到胸闷气短的潘卫东,突然感觉症状加重,胸痛、呼吸困难。他抽时间去医院做了系统检查,没想到却经历了一场生死考验。在他八十多页的病历中,足足记载了12项疾病,在家人的坚持下,他接受了一次风险系数极高的开胸手术,住了7天ICU病房才脱离危险。

  历经生死,初心愈明。大病初愈的潘卫东,出院后仅修养了半个月,便又回到了工作岗位,当年仍坚持办结案件140余起,面对同事的关心和问候,他总是打趣的说“还好,我没有拖全院的后腿”。

  今年7月,为了“破解执行难工作”顺利通过第三方评估,手术后身体大不如前的潘卫东义无反顾的“下沉”至执行一线办理具体案件,开启了超常规工作模式,每日工作最高达十三、四个小时。在执行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式下,他坚决服从院党组指挥,带领团队深入攻坚,埋头办理“骨头案”。1个团队、5个成员、49天、结案69起、150余次奔波、平均每天办结1.4件……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历经三十八载磨练,潘卫东始终保持着一颗初心,在他的人生观中,“初心”便是朴素、豁达与良知,他用初心坚守基层,用初心成就匠心,更用实际行动赢得了法院人的尊重与认可。

评论

— 滚动新闻 —

— 图片新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