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5日一早,更有市民报料称,在成都均隆街滨河路东风大桥一带,发现了一位身着白衣、戴着墨镜的疑似“投毒者”,边走边从袋子中抓取黄色粉末丢弃在沿途大树的根部。被人发现后,此人快步离开了现场。
就“毒狗”事件,警方回应,已关注到网络消息,并已接到部分警情,调查工作正在进行中,同时正对部分区域相关不明投放物品展开检验工作。
律师指出,如网传“投毒”情况属实,在公共场所投放毒物本身已属于违法行为;若投毒行为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将受到相应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