骗局揭开后,老人们却无法拿回自己的房子。
在这场“以房养老”骗局中,前后共有51位老人被骗。记者联系到的17名受害者或其家属,发现自2017年骗局被媒体披露至今,多数家庭仍陷在后续追讨房产的泥潭中:3家的房子处于查封、拍卖和强制执行状态,5家自筹还款,5家在诉讼中,1家称房子被小贷公司“强占”,3家报案后收到受案回执。
李桂芳的房子被偷偷过户。骗子落网后,她花了8年时间打了5场官司,才拿回自己的房子。因为骗子设“套”将房产抵押,74岁的李桂芳最终不得不自己承担那笔189万元的银行贷款,才在今年9月,拿回印有抵押信息的房产证。一位年过七旬的北京老人吴涛,最终失去对那套市场价值500多万元房产的控制权。
其中一位患癌的老人,唯一的房产被过户到他人名下,他只能租住在这所不属于自己的房子里,每月向房子的新主人交6300元房租。
老人通过不同渠道将房屋抵押得来的钱,给了一个叫广艳彬的人去“投资”。他是骗局中的一环。2018年,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集资诈骗罪判处广艳彬无期徒刑。涉案总金额超过8000万元。
尽管广艳彬获刑,老人们的房产却难以追回。诉讼期间,多名受害人的律师力争在这起案件中一次性解决“讨房”难题,寻求认定广艳彬与小贷公司在骗局中的共谋关系,以追究小贷公司成员的法律责任、确认老人们在骗局中签订的相关合同无效。
“广艳彬把老人的钱骗走了,但房子是被小贷公司弄走的。”一名参与办案的律师告诉记者,可以肯定地说,广艳彬一个人的刑事犯罪只是骗局中的一部分,并不能涵盖完整骗局。
老人说没钱时,广艳彬找人通过小贷公司为他们提供资金,当老人还不上钱,小贷公司获取房产抵押权、出售,这是完整“套路贷”的几个关键性主体。
“最终结果特别遗憾”,没有定性为“套路贷”,原因是未发现直接证据证明广艳彬与公证员、小贷公司、提供服务的律师在主观上形成共谋,“不能证明他们是一伙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