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央视网微博11月5日消息,在《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中明确规定:参加人身故的,其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内的资产可以继承。参加人出国或出境定居、身故等原因社会保障卡被注销的,商业银行将参加人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内的资金转至其本人或者继承人指定的资金账户。
另据新华社,4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外发布《关于个人养老金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自2022年1月1日起,对个人养老金实施递延纳税优惠政策。
公告明确,个人向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缴费,按照12000元/年的限额标准,在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中据实扣除;计入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的投资收益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个人领取的个人养老金,不并入综合所得,单独按照3%的税率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
北京国家会计学院财税政策与应用研究所所长李旭红说:“个税优惠将引导和鼓励居民参与,增强百姓自我保障意识。特别是领取收入的实际税负由原来的7.5%降为3%,国家用‘真金白银’提高了群众的受惠度。”
按照实施办法,参加人达到领取基本养老金年龄,或者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出国(境)定居时可领取个人养老金。参加人身故的,其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内的资产可以继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