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旬老人一生未婚、无子无女、无亲生手足,离世后留下的大笔遗产,成了旁系亲戚们争夺的目标。姑姑、表弟、堂妹,三位亲属都觉得是自己尽到了主要扶养义务,应当多分财产。他们有权继承吗?遗产应该怎么分?日前,上海浦东法院就审理了这起案件。
2019年7月,上海的张老伯因病去世,他一生未婚、无子无女、无直系兄弟姐妹,父母也早早过世。而他留下的大笔遗产,让旁系亲戚们纷纷动了心思。
原告张老伯的堂妹张丽觉得,在张老伯生前,自己每周都去看望他,为他洗衣做饭,陪他聊天说话,尽到了主要的赡养义务,应当适当多分遗产。
张老伯的姑姑和表弟对此却不予认可,三方争执不下,于是,张丽将他们起诉至上海浦东法院。
庭审中,姑姑张红表示,多年来自己从未中断过对张老伯一家的探视和照顾,尽到了主要扶养义务。张老伯去世后,自己还承担了全部丧葬义务,故有权继承全部遗产份额。
表弟朱强同样坚称,自己一直在照料张老伯,还曾帮他在楼下找了房子,居住在此的4个月都由自己照顾,并且张老伯挂有人造粪口袋,自己多次帮其清洁,在他搬新居后也经常前去照料,尽到了最主要的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