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的孙某(女)去门头沟野山游玩,看到山崖上有小花特别漂亮,就费力够着采摘了一株花。孙某把花拿回家培养,还好信地网上搜索了一下,发现此花是属于国家二级保护植物,槭叶铁线莲。她很得意拍照在微博发布炫耀。
不成想,民警找上门来,民警介入调查后,孙某为自己行为表达了悔意。目前,孙某已被警方刑事拘留。
“路边的野花不要采”这说的一点也没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