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公安机关已对涉事的学生伍某某、明某某(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依法处以行政拘留;对张某等不满14周岁学生及其监护人依法予以训诫,责令监护人严加管教。
据通报称,该县已在全县开展校园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行动,并对三溪中学校长姜某某给予免职处理,对分管负责人姜某某、班主任明某给予记过处分,对是否存在其他责任问题进一步深入调查。
如今,校园霸凌事件呈现低龄化趋势,暴力倾向严重,又喜欢借助网络炫耀传播,影响恶劣。加强未成年人思想教育、杜绝校园霸凌,家庭、学校、社会三方都有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