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动经费”竟是银行贷款
超过亿元的活动经费,对一般家庭而言可谓天文数字。李某作为一名公职人员,这笔巨额经费从何而来?办案人员经过查证,发现李某利用担任银行行长的职务之便,借助贷款投放和信贷管理等经营职责,一次次将手伸向银行贷款。
为侵吞银行贷款,李某伙同小舅子孙某某、某公司总经理张某订立攻守同盟,授意孙某某、张某制作伪造的购销合同等虚假贷款资料,然后违反规定发放贷款,形成了具有隐蔽性和欺骗性的资金转移办法。随着时间的推移,李某等三人又想出了借新还旧、还后再贷、冒用他人名义等多种贷款花样,导致银行贷款屡屡流失而不被察觉。
自2013年6月至2018年2月,李某伙同孙某某、张某先后伪造26家公司的生产经营流水、资金证明、贷款资料,并5次冒用他人名义进行“顶名贷款”,骗取银行贷款3.5亿元。所有不法所得,除用于李某等人的个人挥霍外,均被赵某河诈骗得手。截至案发仍有近3.2亿元贷款未能追回,给银行造成特别重大的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