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晨报7月18日讯 黑龙江省农委发布《关于切实做好农业防涝抗灾及灾后生产自救的通知》。《通知》表示,据气象部门预测,7月18日至20日,我省中南部将有一次较强降水过程,各地要积极应对强降水天气对农业生产的影响,做好防涝抗灾和农业生产抗灾自救工作。
《通知》强调,要高度重视防汛救灾和灾后农业生产自救工作。积极协同各有关部门,密切关注雨情、水情、汛情和灾情的变化,提早做好各项农业抗灾准备工作,储备好物资、资金和队伍,还要及时向农民发布预测预警信息。渔业部门要在第一时间将灾害预警信息通知到相关地区的渔船和人员,提前做好大风和强降雨防范措施准备。对已发生灾情的,要迅速制定农业生产抗灾自救工作方案,组织基层干部群众投身农业生产抗灾自救工作。要全力抢排田间积水,降低沟渠水位,加快顺水排水进度。对受淹作物,要指导农民通过排水降渍、扶苗洗苗等灾后田间管理措施,促进受灾作物及早恢复生长,把损失降到最低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