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鸡西市司法局召开联席会议 全系统逐条学习解读《两高两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衔接配合管理的意见》

2026-04-22 10:20  编辑:穆闻阳  来源:鸡西新闻网

  为全面推动《两高两部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矫正工作衔接配合管理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精神落地见效,鸡西市司法局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采取各部门同堂培训、逐条解读、协同发力等多种方式,分层分类组织全系统深入学习贯彻落实《意见》。

  一、组织公检法司召开联席会议聚焦衔接关键逐条研学

  在两高两部同堂培训结束后,市司法局第一时间牵头召开全市社区矫正工作联席会议,围绕《意见》五大章节进行逐条梳理与深度解读。重点讨论《意见》中的制度突破和创新举措,并就调查评估材料转递、限制出境措施、暂予监外执行交付接收等实务难点进行了统一规范。

  

  会议强调,公检法司四家单位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社区矫正决定机关应当规范委托调查评估环节,合理确定社区矫正执行地,并在裁判生效后严格履行法律文书送达义务,书面告知报到后果;检察机关要加强对调查评估、交付接收、监督管理、变更执行等各环节的检察监督,重点监督未核实居住地、未办理限制出境、未依法送达等违法情形;公安机关应当协助查找脱管漏管人员,依法执行逮捕决定和追捕在逃对象,对违反监管规定的社区矫正对象及时处置;司法行政机关要依法履行执法主体责任,主动加强常态化沟通协调,打通信息共享与流程衔接环节,坚决杜绝脱管漏管;各部门要强化衔接配合,为全市社区矫正安全稳定贡献力量。

  二、组织全系统深入学习逐条讲解精准赋能基层实际

  市司法局组织全市派驻警察、各县(市)区社矫局负责人、司法所长和全体司法协理员开展《意见》专题培训,由市社区矫正管理局负责人对《意见》中的27条逐条拆解。培训采取“政策解读+实务指引”相结合的方式,重点围绕适用社区矫正前调查评估中“应当委托”“一般应当委托”“可以不委托”的具体情形;交付接收中居住地核实、法律文书转送、限制出境材料要求;监督管理中脱漏管定义、查找程序及公安机关协助配合;解除终止中提请撤销缓刑、撤销假释的材料清单、提请逮捕的条件与时限、收监执行送交流程;以及免责条款的适用条件作了详细说明。

  

  通过逐条拆解,帮助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迅速厘清职责边界,明确“尽职免责”的法定依据,掌握各环节操作指引,构建“从入矫到解矫”的闭环管理体系。参训人员表示,此次解读,直面基层困惑,为依法履职、卸下心理负担提供了有力支撑。

  三、以学促干强化履职协同发力全面提升全市社区矫正工作水平

  培训结束后,市司法局迅速组织市县两级社区矫正工作人员开展研讨,就《意见》实施以来对推动我市社区矫正工作中发挥的作用,解决的难点、堵点和执行过程中尚存的困难深入剖析,形成典型案(事)例报上级机关,为下一步全省社区矫正工作决策贡献鸡西“智慧”

  

  下一步,市司法局将组织全市司法所持续深化《意见》学习贯彻,严格依法落实衔接配合各项要求,不断提升社区矫正执法规范化水平,切实守牢平安稳定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