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2年12月DRG支付改革落地实施以来,我市通过科学预算管理、动态政策调整和精细化资源整合等多维度创新举措,有效遏制医疗费用不合理增长,推动医疗机构向高质量发展转型,切实减轻参保群众就医负担,为构建高效、公平的医保支付体系奠定基础。
科学编制支出预算,保障医疗收入合理增长。实行全市统一总额预算管理,按照“以收定支、收支平衡、略有结余”的原则,以近三年度医保基金各项目支出为基数,综合考虑参保人数增长、住院率、政策调整等因素安排预算。按月将应拨付资金的90%拨付到医疗机构账户,剩余10%年终清算支付。
建立沟通反馈机制,畅通问题反映渠道。我市在出台DRG付费方案、分组方案以及医保支出管理政策措施前,通过专项工作交流群、发放征求意见函、召开医药机构座谈会、专家论证会等形式,征求技术指导组意见,对合理化建议及时采纳应用,对未采纳的意见和建议说明理由,进一步推动医保政策制定民主化、科学化。
动态完善支付政策,促进医保支付公平合理。2022年以来,我市坚持每年对DRG支付政策进行动态调整,相继建立特例单议、基础病组等机制,鼓励医疗机构收治疑难重症、开展新技术应用,赋能医疗机构。
精细化管理资源,提高整体运营效率。为适应DRG改革,各定点医疗机构将明确自身战略定位,从长远角度出发,制定与DRG体系相契合的战略规划。我市将对医疗资源进行合理配置和利用,实现提供更高效、更经济的医疗服务。同时,激励医疗机构提供更高质量的医疗服务,进一步优化医保支付流程,提高医保基金的使用效率。
优化基金预付机制,减轻医疗机构垫资压力。我市明确DRG付费实行按月度预结算、年终清算,年初按照上年度医疗机构月平均支出预付1个月的周转金,周转金在每年初拨付,年底前将周转金返回医保财政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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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RG(Diagnosis Related Groups)?是一种用于衡量医疗服务质量效率以及进行医保支付的重要工具。DRG付费是将相关疾病划分为一个组,进行打包付费,不再按项目逐项付费,旨在实现“医-保-患”三方共赢和推进分级诊疗促进服务模式转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