鹤岗

关于鹤岗市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2021-01-23 10:42  编辑:苏德媛  来源:鹤岗日报

——2021年1月13日在鹤岗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上

 

鹤岗市财政局

 

各位代表:

  受市政府委托,现将我市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1年预算(草案)提交大会,请予以审议。

 

一、2020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是极不平凡的一年,是我们闯关克难、顽强奋进的一年。这一年,面对全球经济下行和新冠肺炎疫情等严峻挑战,财政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和市人大、政协的监督下,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践行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财政职能作用,着力提升理财服务水平,攻坚克难,在集中有限财力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同时,全力保障重点领域支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扎实做好“六稳”工作、全面落实“六保”任务,财政预算执行整体平稳有序,为全市高质量转型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一)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29,843万元,同比下降7.8%(剔除一次性因素后,同比增长1%),加上上年结转310,288万元、债券收入172,859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8,524万元、调入资金10,871万元、转移支付收入1,046,508万元后,收入合计1,778,893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68,276万元,加上上解支出60,351万元、债券还本支出84,535万元、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3,942万元后,支出合计1,517,104万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261,789万元。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29,553万元,同比下降10.6%,加上上年结转253,288万元、债券收入102,281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978万元、调入资金7,673万元、转移支付收入563,242万元后,收入合计1,057,01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46,629万元、上解支出41,617万元、债券支出57,289万元,支出合计845,535万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211,480万元。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收入21,096万元、补助收入48,630万元、上年结余9,130万元、债券资金70,431万元,收入合计149,287万元。基金支出124,622万元,调出资金10,871万元,支出合计135,493万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13,794万元。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13,793万元、补助收入36,857万元、上年结余8,446万元、债券资金53,140万元,收入合计112,236万元。基金支出94,176万元,调出资金7,673万元,支出合计101,849万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10,387万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19.32万元(其中粮食企业利润收入69.8万元,省专项资金49.52万元),上年结转290.57万元,收入合计409.89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合计116.89万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293万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20年社会保障各项基金收入785,299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179,199万元,财政补贴90,789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06,108万元,其他收入等9,203万元),上年结余146,499万元,收入合计931,798万元。各项基金支出770,102万元(其中:社保待遇支出668,827万元,上解上级支出96,236万元,其他支出等5,039万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161,696万元。

 

二、2020年重点工作

 

  一是助力社会保障事业发展。始终把保障民生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全年向省财政厅争取养老、社会救助、再就业和疫情专项资金等共计21亿元,确保在疫情期间各项政策的有效落实,保障了企业、城乡居民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养老金的按时发放;援企稳岗、减税降费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助力企业发展;困难群体各项保障待遇不断提高;企业退休人员待遇16年连续增长;基本公共卫生、居民医疗保险财政补助标准继续提高,确保百姓老有所养、困有所救、医有所治,让百姓安居乐业,享受美好生活。疫情发生后,财政部门建立了快速反应机制,按照“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积极落实防控疫情工作所需资金,简化资金拨付及支付程序,通过启动预备费、调整年初支出预算及中央和省级拨付资金等管渠道,累计筹集资金8,063万元,其中:中央和省专项资金6,315万元,地方安排1,748万元。争取特别抗疫国债8,600万元,推进市医院重大疫情基地建设,疾控中心、血站改扩建及实验室升级改造、4个二级医院拟改建发热门诊,为全面提升我市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及疫情防控工作提供了资金保障。

  二是落实各项惠企政策。积极落实国家和省级出台的有关企业扶持政策,推进各项财政政策尽快落实,助力企业健康发展,支持受疫情影响的中小微企业恢复生产和扩大产能,帮助中小微企业缓解经营困难。对我市纳入中央和省级疫情防控物资重点保障企业实行了“点对点”对接,用最短的时间、最高的标准,将各类优惠政策落实到位。为疫情期间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卫龙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发放设备补贴70.98万元,企业贴息20.66万元;鑫源工贸有限公司企业贴息10.53万元,应急物资保障补助36万元。深入实施“中国好粮油”行动,推动我市示范县、示范企业建设,2020年总计申请专项资金7861.24万元。并向省粮食局、省财政厅提交了《关于2018/2019和2019/2020年度“中国好粮油”示范工程后续项目》的报告,为企业申请后续资金160.5万元,助力粮食企业健康发展。

  三是大力支持地方经济建设。密切与上级部门沟通交流,配合发改、住建、交通等部门,向上争取我市特别抗疫国债资金。截至目前,共争取到包括城镇老旧供热管网改造、重大疫情防控救治体系建设、粮食能源安全、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和老旧小区改造等项目特别抗疫国债资金共计2.16亿元。多次前往省厅汇报省百大项目之一的鹤岗市关门嘴子水库项目国家资金以及专项债券资金情况,竭尽所能最大限度争取资金支持,该项目资金总到位6亿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3亿元,政府专项债券3亿元,超出年度投资计划1亿元,极大程度上缓解了项目前期资金紧张的局面。

  四是有效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加强同财税部门的配合,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履职尽责同向发力,进一步加大宣传和政策解读力度,以减税降费工作中的难点、痛点等问题为导向,帮助企业用足用好政策,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优化纳税服务简便办税程序,针对各项政策分门别类出台具体服务措施。全年,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完成7.76亿元。其中:减税3.3亿元,降费4.46亿元。

  五是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持续深化国有企业改革,根据省国有企业改革台账要求部署,积极推进国有企业银龙水务运营中心与三立水务公司的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现已完成二次混合所有制重组改革,完成工商营业执照的变更登记,实现了全市供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运行,改革任务基本完成。积极推进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加强与各方面的协调沟通,督促指导国有企业做好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有关工作,并定期对全市国企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改革工作进行总结,确保按时完成我市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移交接收工作。

  六是落实支农惠农政策。持续做好农业稳产保供和农民增收工作,深化现代农业综合配套改革,认真保障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落实到位。在补贴资金发放过程中,从明确工作责任、加强政策解读宣传、规范补贴发放程序等多方面入手,积极与土地管理部门认真核实耕地补贴面积,校准近期耕地变更情况,确保补贴资金发放准确无误。市本级共计发放补贴资金2,116.67万元,实际发放补贴面积374,772.65亩,基本完成了2020年耕地补贴的发放目标。继续实施农业保险保费补贴政策,稳步提升政策型保险覆盖面。种植业保险共完成40万亩、3677户;养殖业保险完成1户,约有生猪2000头。农业保险补贴金额共计922.9万元,水稻、玉米两大主粮作物农业保险覆盖率达到了64%,较好地完成了加快农业保险高质量发展的相关要求。

  七是大力支持教育事业。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教育事业发展,做好各学段教育学校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工作。投入教育防疫物资经费241.7万元,义务教育学校公用经费2,130万元,配合教育部门做好各学段教育学校复学复课防疫物资采购和初(高)中学校毕业年级复课核酸检测的统计测算工作,保证疫情期间教育部门正常教育教学活动的开展。落实国民教育各阶段助学资助政策,拨付发放义务教育学校寄宿生补助、中(高)职业学校贫困学生助(奖)学金和免学费补助等专项资助金共计920万元,切实减轻了疫情期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负担,国民教育各阶段助学资助体系不断健全和完善。

  八是竭力稳定地方金融秩序。成立鹤岗市金融服务队,满足我市省市百大项目与中小企业融资需求,提供企业精准对接,实现“政银企”优质互动,共赢发展。我市金融政策扶持企业累计投放101.08亿元。其中,全市银行业金融机构累计支持重点防疫保障企业48户、19.71亿元;支持百大项目16户、10.57亿元;投放专项再贴现再贷款418笔、1.95亿元;支持企业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311笔、3.95亿元;支持备春耕投放贷款3万户、58.37亿元;金融扶贫195户、896万元。同时,为稳定就业、保障经济复苏,财政部门协调其他部门一同开展政策宣讲,重点解读企业复工复产疫情防控综合保险相关政策,并及时更新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推送的符合我市稳企稳岗企业名单。在全省推送的143批企业名单中,鹤岗市共有1165户企业名列其中,并已经成功为130户企业放款,累计达6.45亿元,为稳企稳岗提供了坚实的金融保障。

 

三、2021年预算(草案)安排情况

 

  2021年预算编制的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省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紧扣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任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大力提质增效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更加注重结构调整,巩固和拓展减税降费成效;坚持政府过“紧日子”,强化财政资金统筹,着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兜牢“保工资、保运转、保基本民生”底线;用足用好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创新财政投入方式,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基于这一指导思想,2021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增幅不低于6%,其中,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37,327万元,同比增长6%。

  (一)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252,111万元,加上上年结转261,789万元、转移支付收入465,346万元后,收入合计为979,24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39,061万元,加上上解支出40,185万元后,支出合计为979,246万元,收支平衡。

  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安排137,327万元,加上上年结转211,480万元、转移支付收入245,098万元后,收入合计为593,90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87,979万元、上解支出5,926万元,支出合计为593,905万元,收支平衡。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全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29,345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191万元、上年结转13,794万元后,收入合计43,330万元。支出合计43,330万元,收支平衡。

  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安排14,621万元,加上级补助收入103万元、上年结转10,387万元后,收入合计25,111万元。支出合计25,111万元,收支平衡。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本级收入185.51万元,省专项1,078.17万元,上年结转293万元,收入合计1,556.68万元。支出合计1,556.68万元,收支平衡。

  (四)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社会保障各项基金预算收入865,024万元(其中:保险费收入228,741万元,利息收入2,422万元,财政补贴72,140万元,其他收入13,346万元,转移收入3,778万元,上级补助收入544,582万元,下级上解收入15万元),上年结余161,695万元,收入合计1,026,719万元。基金支出855,009万元(其中:社保保险待遇支出726,226万元,转移支出2,04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26,359万元,其他支出384万元)。收支相抵,结转下年171,710万元。

 

四、2021年主要工作

 

  一是全力以赴向上争取。深入学习国家和省出台的重大方针政策,尤其是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及《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远景目标的建议》,确保领会实质、把握导向,将其作为根本性依据。在此基础上,充分发挥向上争取的职能优势,紧密结合市委市政府重大战略部署,进一步加大与省厅沟通力度,及时反映困难、寻求理解,最大限度争取省下专项、债券资金和各种可用财力。同时,积极配合全市各相关主体部门,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超前谋划、形成合力,力争在信息上快人一步、在运作上优人一等,抢抓一切有利条件和契机,持续壮大地方财力,为全市经济发展奠定坚实的资金保障基础。

  二是狠抓财政收支管理。充分认识到组织收入面临的实际困难和严峻形势,积极协调税务部门不断完善征管查措施,在继续看好管住重点税源企业,促其应收尽收的同时,对零散税源也要适时完善征管手段和措施,切实提高税收的征收入库率。牢固树立过“紧日子、苦日子、难日子”思想,优化预算支出结构,坚决消减低效无效资金,使有限资金发挥更大效益。按照《政府采购法》及《2020版采购目录》要求,对各预算单位上报的2021年采购预算计划进行审核,市本级采购预算需求总额203,508万元,其中集中采购项目80,013万元,分散采购项目123,496万元,由于地方财力有限,预算执行中要结合预算编制及财力情况,综合考虑后安排采购预算。强化预算执行刚性,严格执行《预算法》,公开透明、标准科学,精准编报财政预算,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打破惯性思维,维护预算的严肃性、权威性。

  三是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加快构建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提升预算管理水平和政策实施效果。完善绩效管理制度、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研究开展成本效益分析,为优化预算编制提供依据。探索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管理,对新出台重大政策、支出项目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加强绩效目标审核,提升绩效目标的约束力,做好绩效运行监控。扎实开展重点绩效评价工作,推动绩效评价提质扩围,提高评价质量和可信度。强化结果应用,建立完善评价结果与预算调整政策挂钩机制,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低效多压减,有效多安排。大力推动绩效信息公开,积极引导和规范第三方机构参与绩效评价。

  各位代表,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做好财政工作意义重大。我们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只争朝夕、真抓实干、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全力支持我市高质量转型发展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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